
1月17日,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官网发布《清洁验证技术指南》,指导和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含原料药登记人)等对药品生产设备及部件清洁验证的科学管理,有效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与交叉污染风险。指南由概述、基本原则、清洁验证风险管理、清洁工艺设计与开发、清洁验证、持续清洁工艺确认、术语,附录:典型案例分析,以及参考法规、指南和文献九大部分组成,共计76页。
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附录《确认与验证》中规定了清洁验证的含义,即:有文件和记录证明所批准的清洁规程能有效清洁设备,使之符合药品生产的要求。 本指南所述清洁验证旨在证明产品生命周期内某个清洁工艺能够将生产设备中的残留物,例如残留的产品(降解产物)、清洁剂及微生物等,清除至可接受水平,使之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并形成有效
证明文件。本指南适用于化学药品(包括原料药和制剂)、中药制剂和生物制品等药品生产的清洁验证工作。清洁验证生命周期,可分为清洁工艺设计和开发、清洁工艺验证、持续清洁工艺确认三个阶段。对比传统清洁验证理念,清洁验证生命周期理念的重点从执行清洁验证扩展至清洁工艺的设计开发和持续清洁工艺确认,同时将清洁验证融入到药品生命周期的各阶段中。 阶段 1-清洁工艺设计和开发:创建清洁验证计划或验证策略文件并据此开展工作,内容包括:分析残留物特性,确定基于健康的暴露限度(Health-Based Exposure Limits,HBEL),选择清洁剂,开发清洁工艺,根据质量风险管理原则定义清洁关键工艺参数,审核设备设计,产品分组,设备分组,定义可接受标准,开展取样回收率与分析方法研究。 阶段 2-清洁工艺验证:包括确认设备,审核公用设施系统的准备情况,选择取样位置、取样方法和取样策略,完成回收率研究,确定并完成分析方法验证,论证验证批次数,起草清洁验证方案,培训人员,执行清洁验证方案,输出验证报告。 阶段 3-持续清洁工艺确认:包括日常监测,定期回顾审核,变更后的评估及再验证。 通常,在药品研发阶段就需要收集用于清洁验证的药理、毒理等研究数据,为开发清洁工艺提供科学数据;在药品技术转移阶段可进行清洁确认;在药品生产及上市后阶段开展清洁验证和持续清洁工艺确认。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后一阶段获取的知识或数据的积累,清洁工艺可能需要回到上一阶段进行设计开发或验证。 质量风险管理适用于本指南的全部内容,在清洁验证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清洁验证的风险进行评估,风险评估通常基于对产品质量和对患者影响的分析,最大程度降低药品的污染和交叉污染,保证药品质量; (2)需要使用风险管理工具评估和控制潜在危害、降低风险、建立或完善清洁工艺。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的风险级别相适应; (3)风险管理流程是动态的、持续改进的。风险管理结果应当作为改进质量管理的一部分,应当定期审核风险管理输出内容,以确保其适用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基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要求,充分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科学地应用风险管理有助于达到控制措施与收益整体平衡,促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药品生产企业的合规性,但是不能免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药品生产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责任。不能通过质量风险评估来规避法规的要求。
关于发布《清洁验证技术指南》的通告
为指导和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含原料药登记人)等对药品生产设备及部件清洁验证的科学管理,有效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与交叉污染风险,核查中心组织制定了《清洁验证技术指南》。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清洁验证技术指南.pdf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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