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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公示“202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公示期1个月
2024-10-1418

 2024年10月12日,国家药典委官网公示“202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公示期至11月12日。
《凡例》明确:药品标准由凡例、品种正文及其引用的通用技术要求共 同构成。本版药典收载的凡例与通用技术要求对未载入本版药典的其他药品标准具有同等效力。凡例和通用技术要求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 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品种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品种正文执行。


关于202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的公示

编号:Fg2024-0242号

我委拟修订《中国药典》四部凡例。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陈蕾、张军

  电话:010-67079566、6707958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基础信息

业务编号通辅包20240496品种类别通则辅料包材品种凡例
制修订修订项目周期12标准编号
公示期30天公示日期2024-10-12~2024-11-12联系处室通则辅料包材处
联系人陈蕾、张军联系电话010-67079566、67079583电子邮箱475@chp.org.cn
邮编10006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公示稿

中国药典四部凡例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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